为提高中心实验资源的应用效能,进一步促进和深化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有序规范地做好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实验室的开放工作是在实验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在满足正常本科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由实验中心协调并组织具体实施。
2、申请开放实验室的学生和教师可在手机端企业微信中进入“实设处”应用,预约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或登录学校一站式服务门户网站,选择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应用服务进行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预约。对于未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开放的实验室和设备,可登录实验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开放实验申请表》,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报实验中心。
3、获批预约的学生,应按时到中心实验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达到,应提前取消预约。
4、学生进入开放性实验室前,应提前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前期准备工作。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若损坏仪器设备,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中心提交实验报告、实验作品等实验结果,由实验中心秘书存档。
6、对于开放性实验项目,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按要求做好开放情况的记录。
7、全校各相关学院(学部)教师需要本中心开放实验室的,须填写《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教师开放实验申请表》,经教师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实验中心,并经过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放实验室。
8、实验室开放期间,不得从事与实验项目无关的其它活动。如有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取消开放资格。
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2022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