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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有关要求,高等学校应以年度报告为基础,每年组织对本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进行年度考核,为促进国家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中心已撰写完成2018年度年度考核报告,详见附件。
2018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华中师范大学-文科综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