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主页
  • 中文
    英文

news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文科综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9 09:12:42 发布者: 浏览量:

为通过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推动我校新文科、新工科建设,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文科综合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现将2025年实验教学改革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今年立项数6项,每项资助经费8000元。

2、项目应根据国家对新文科、新工科发展的要求,结合文科综合实验中心的功能与定位,针对当前实验教学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紧扣学科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的核心内容加以研究。

3、应体现综合性、创新性,紧跟学科前沿发展动态,以专业知识为主线,注重多知识点、多学科交叉融合与创新,强化实验技能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思维。

4、应突出实践育人,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建设成果应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二、研究主题

1、实验教学体系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开展改革创新研究。

2、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的研究。

3、《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中的有关项目,见附件2

三、研究成果形式

申报项目须明确“预期完成成果”,包括纳入实验教学计划或开放计划的新开实验教学项目、与行业企业合作建设完成的实验教学资源、实验教学数字化资源、实验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工艺报告、实施方案、软件、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等)、实验教学内容和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及效果、实验教学改革研究论文、出版的实验教材(著作)、研究报告、会议交流、被媒体报道的宣传材料等。

公开发布的研究成果需署名“文科综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方能作为结题依据。

 

四、立项程序

1、填写附件1《文科综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

2、评审:在初审、推荐的基础上,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

3、立项: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拟立项项目。

五、过程管理

1、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要求于当学年组织实施。项目经费应按计划科学合理的执行,不得挪作它用。

2、项目研究期间,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组成员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及时向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对于研究计划有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报告变更原因并及时重新拟定的建设计划。

3、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总结报告、建设成果等材料,由所在学院进行初评,文科综合实验中心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

、其它事项

1、本次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立项作为国家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内涵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仅接受人工智能教育学部的教师及实验技术与实验教学管理人员申报,鼓励跨学科联合申报

2、项目研究经费从学校下达给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的年度运行经费中开支。

3、优秀项目拟推荐学校及湖北省实验室研究会立项(仅限于项目负责人在实验室管理、实验技术、实验教学岗位)。

4、申报材料,于20241220日下午500前交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办公室n50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18546908@qq.com

5、立项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曹芬荣 电话:67866950

 

 

文科综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24126

  附件1.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室建设立项项目申请书(模版).doc

  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x